罚款10万元青岛查获一起购销产连环
半岛全媒体记者王媛通讯员金峰
夏季是居民生活用水量最大的时期,桶装饮用水需求增大大增,有些厂商动起了歪心思,生产“山寨”桶装饮用水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居民生命健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8月1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最新查处的购、销、产连环“山寨”大桶水案。
5月中旬,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某社区网络购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并销售“某知名品牌”大桶水的案源线索,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研判案源,在多次深入实地调查取证毫无进展的情况下,迅速调整调查方向和取证策略。
通过网络平台众多的订水信息,执法人员筛选锁定了订水频率高、水量大的某房产中介,一举查获某网络购科技公司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山寨”大桶水及开展网页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随后,执法人员经过2个月的调查取证,“山寨”大桶水的批发商和委托生产商一一浮出水面。
经查,该网络购平台是一家经营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快递业务的网络科技公司。受利益驱使,与“山寨”大桶水批发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以青岛“某知名品牌”为幌子开展虚假宣传。同时,“山寨”大桶水批发商又委托某饮料公司生产“山寨”大桶水形成的“三角”利益链。
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一起购、销、生产为一体的连环“山寨”大桶水案成功查处。针对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某饮料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和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内容规定,共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0万余元,没收“山寨”大桶水桶,产品包装、装潢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涉案当事人积极配合,第一时间缴纳了罚款。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署以来,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围绕“山寨酒水”查办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出重拳、打铁拳,在守护民生中彰显了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工作理念。
生活小常识:如何辨别大桶水的真伪?1、看桶:正品外观比较透明光滑,桶体无杂质,无黑点,用手指敲击桶壁声音清脆,韧性较强,桶底有生产厂家标识。劣质桶外观色彩暗淡,透明度较差,桶壁有杂质,多黑点,用手指敲击罐壁声音沉闷。同时劣质桶韧性差,在使用过程中易开裂、变形,罐桶底无厂家标识。正品桶比劣质桶稍大。
2、看盖:正品大桶水盖,外观比较透明光滑,呈淡蓝色,无杂质,无黑点,韧性较强。劣质盖外观呈灰蓝色,色彩暗淡,透明度较差,有杂质,多黑点,韧性差。
3、看包装:正品大桶水,桶贴上“生产厂家、SC”等信息完整、清晰,桶盖外面有收缩膜、合格证,包装整齐完整。劣质大桶水桶贴、收缩膜、合格证信息不完整、模糊,包装凌乱、粗糙。
、看有无SC标志: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桶水,有好多厂家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很差。同时“山寨”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生产许可证(SC)是衡量一个食品企业生产条件的标志,消费者可以在网上查阅这些厂家或企业是否拥有有效的S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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