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子养了20年的宠物龟不翼而飞,找到

苏州常熟,朱女士回到家后,突然发现自己养了20年的乌龟不见了。情急之下朱女士报了警,民警顺着线索寻找到了乌龟,让人遗憾的是,民警赶到现场时只剩下一个乌龟壳,以及一些乌龟碎骨了,朱女士感到心痛不已。

养了20年的乌龟,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当天朱女士回到家后,翻遍整个屋子也没找到乌龟,本以为乌龟可能跑到了邻居家,但是询问过后依然没有下落,无奈之下朱女士只好求助了民警。

民警调查了附近监控,发现当天晚上,有一位骑着单车的男子,鬼鬼祟祟地在朱女士家外头顺走了一个“桶”,然而乌龟就在桶里面一并被带走了,民警找到男子时已经为时已晚,乌龟已经在锅里面被煮熟,并且男子已经饱餐一顿了。

原来,当天男子想要拿个桶回家洗澡,行走时看到了朱女士家的桶,于是起了贪念。回到家后,意外地发现桶里面居然有一只乌龟,出于嘴馋没忍住,最终把乌龟红烧了解馋。

看到这一幕大部分人都感到十分无语,一个水桶也就十来块钱,然而男子却为了十来块钱做着这些小偷小摸的事情。俗话说“不问自取,视为也”,即便是没有摆放在屋内,也属于个人财产,怎么能不声不响地顺走呢?可想而知,男子必定是一个惯犯,否则不会如此轻车熟路。

乌龟的虽然长寿,但是生长得特别缓慢,能长这么大一定非常不容易,想必主人肯定付出了不少心血与感情,如今却无故被人食用,我相信搁谁都会接受不了,对男子来说可能这只是一顿口粮,但是对朱女士来说,这是陪伴她二十年的朋友。

最终在协商之下,男子赔偿了朱女士元,正所谓“龟死不能复生”,这点钱可能买饲料都不够,又怎么能弥补感情上的缺失呢?我相信元只是给男子一个教训,论起这只乌龟的价值,在朱女士心中肯定是无价的。

男子千万不要以为捎走一个水桶是一件小事,也不会有人为此追究,正是这种可怕的思想在作祟才让他有恃无恐。大部分的犯罪心理都是从小事开始的,现在拿个桶没有被人追究,往后可能还会想着顺走更大的物品,一直抱着侥幸心理错下去。

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心理,男子必定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语一直在警醒我们。男子为了省10来块,最终花费了元,我相信这件事一定让他感到非常深刻。

不过也提醒我们,如果家中养着小宠物,一定要照看好,应该在适当的安全空间内圈养,如果让宠物四处乱爬,很容易会因此丢失。如果朱女士把乌龟圈养好,我相信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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