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消防2000年前已存在,直到100年
我们都知道“水火无情”,特别是在四川凉山的救火行动中,多名消防人员为保护国家资源奋不顾身的投身于救火中牺牲了。“警钟常在”,我们依然不能忽视,忘不了澳大利亚那场火灾,尸横遍野,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这种无法预料的灾难我们应该怎样去预防,大自然对人类的反噬会有多么沉重!
依然记得电视剧中“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自从人类有了火种,方便了生活,却又给人们带来了痛苦。还是预防为主,小心谨慎地潜行!
其实,古代消防在周代称司煊、司耀,宋代称防隅、潜火军,元代、明代称救火兵丁,清代称为救火会。可以看出在我国,消防一直是存在的,人们早早地发现并警示后人。
古代科技没有现在发达,肯定会有诸多的不便,当时肯定没有高压水枪和大量的容器盛水,火灾只要发生很难救援。
早在清顺治初年,上海县有个姓唐的人,发明出一种水龙,以一只大木桶,桶中有锡筒,下端分为两管,上面合二为一,中装铜皮的水门,可以将水打入,而从鹤颈形的发水处飙出,可达几丈高。
清代后期,城市都有救火社,由地方人士发起组织,经费向商店居户征收,称为“水会”、“水龙会”或“水局”等。会员都是义务参加,一且发生火警,听得敲锣撞钟的火警信号,立即奔赴水局,携带救火器材往火场施救。
水局组织的人员,分为“纠察”,维持火场治安,“救火员”负责抬水桶、挑水、掌握水枪喷水、上房救火、扒拆火道、抢救人员等重要工作,“助理”一般是城镇上的搬运工人,负责推运水车和水桶,扛送救火器材等,每个会员固定一个行当,各司其职,并着特制号衣,以资识别。
一般人员都很忠实其职,颇受人们尊重。消防人员都是义务参加。
到了清末民初,才由官方正式组织“救火会”,雇佣正式和固定会员,添置新式救火器材和车辆,会员穿戴统一衣帽,机构较为正规,行动敏捷,效果显著,会员平时也可为地方治安服务,并成立“救火联合会”,扩大组织范围,成为地方上重要的保安机构。
我们可以看出,在古代房屋多为木制,很容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及时扑灭,所以当时人们主要预防为主,我们看到的很多宫廷戏中宫女和太监拿着小桶救火,实属无奈,没有器具只能用人堆积。
“付之一炬”很简单,我们熟知的历史长河中有多少东西都是被大火吞噬的,“阿房宫”、“焚书坑儒”、“草船借箭”等等,水火无情不是形式上的,代价都是惨痛的!
既然古人已经提前预警,我也由衷的希望积极预防,让我们的消防人员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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