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水桶都要偷的人,你还能有出息
文/张白亦
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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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则新闻成功惹怒了全网网友。
苏州的朱女士报警,原因是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宠物龟不见了,请求警察的帮助。
民警经过调查,找到了嫌疑人何某,而那个与苏女士相伴二十年的宠物龟已经被何某红烧,如今只剩下了一个龟壳。
根据嫌疑人何某的交代,自己在经过朱女士的门口,对门前的水桶动了贪念,便偷走了该水桶。
回家后发现水桶里还有一只乌龟,便红烧了……
最终何某赔偿元给朱女士。
在底下有一个评论,引起了我的共鸣:“感情是无价的。”
根据何某的诉说,自己之所以会偷朱女士的水桶,主要是为了贪图节约十块钱,不想花钱去买一个水桶。
刚好自己经过朱女士的门口发现了一个水桶,便顺手偷走了……
汉昭烈帝刘备曾在诏书之中写到: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做人应该光明磊落,不屈小节,为人要大度,这是老祖宗给我们后人留下来的道理。
在年,武汉火车站发生了一个著名的恶劣事件。
他年出生,姓姚,他有三个孩子,生活不容易,开了一间小面馆。
有一天来了三个客人,点了最便宜的面,4块钱一碗。
在付账的时候,面馆老板说要五块钱,原因是涨价了。
其中一个客人觉得菜单明明写着是四块钱,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
面馆老板说:“就是五块钱,吃不起别吃。”
就是因为这一块钱的纠纷,一场悲剧发生了,该名客人杀害了面馆老板……
还记得在前几天发生的一件新闻,广州某位男子去足疗店洗脚,享受完了一番之后,发现老板娘正在服务其他客人。
于是产生了逃单的念头,于是在二楼窗户跳了下去。
这一跳让该名男子变瘸了,右脚大脚趾被摔弯……
而整个消费的金额,仅有来块,却因为贪小便宜,造成了自己的身体严重伤害,真是自作孽不可逭。
天下不会掉馅饼,更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但是在面对一些小利益的面前,却不是人人可以做到维持自己的底线原则。
贪小便宜的人,你的一个小举动,可能会害得你家破人亡。
有一个民间故事,在晋州古城有一个大善人,平日里吃斋念佛,更是广行善事。
可是大善人的妻子却是一个目光短浅,喜爱贪小便宜之人。
有一天大善人的家里进来了一个小偷,偷走了五十两银子,还留下了一张纸条写到:“家中贫穷,需五十两安葬母亲,日后必定奉还。”
大善人的家境富裕,对于失去五十两并不在意,若小偷所言属实,那么自己也算是解救别人一个窘境。
但是自己的妻子却对失去银子的事情一直念念叨叨,一直不罢休的模样。
有一天,大善人的家里来了一个和尚,和尚说自己下山化缘已存下了一百两银子,这笔钱是用于修理寺庙。
如今自己要去外地化缘,身上拿着一百两银子在身上不安全,也不方便,于是想着把这一百两银子放在善人的家里。
大善人便答应了,并且吩咐了下人们倘若日后和尚来取银子,必定归还妥当,而这件事妻子也知道。
可是妻子的心里却想着如何赖掉这一百两银子。
当和尚来取钱的那一天,大善人的妻子说没有听说过有人存钱在自己家里,便打发走了和尚。
而和尚离开的时候说了一句:“会有报应。”
善人一共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的性格天差地别,大儿子特别节约省钱,并且有头脑,把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
而小儿子游手好闲,整天大花手笔,甚至要败光所有的家产。
大善人也到了年老的阶段,于是把自己的家产分了三分,两个儿子一人一份,而自己和妻子拿一分子养老。
小儿子不久后便花光了所有的家产,后来才问父亲拿了一大半,又挥霍了。
之前小儿子便转头去问哥哥拿钱,甚至联合外人来算计亲生大哥。
最终大哥被他活活气死,小儿子却拿着所有的钱去寻欢作乐,最终也离世。
大善人白发人送黑发人,连续失去两名儿子,内心悲痛不已,便问上天:“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后来在一场梦里面,大善人看到了两名儿子,大儿子是当初偷走自己五十两银子的小偷,今世化作他大儿子积善。
而小儿子的化身而是当初被妻子赖掉一百两银子的和尚,所以这辈子要败光他们的所有的家产。
虽然这是民间故事,真实性有待考究,但是故事的寓意就是人应该多做善事,不可作恶。
做人更不应该贪小便宜,就算是一块钱也不应该有所贪念,否则会引来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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